第二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 本章:第二章

    第二天,亨利去拜访梅丽夫人,他克制不住好奇心,便问对方,卡斯特斯夫人和里维斯小姐是不是亲母女。怎么看上去完全不一样。

    她的回答使他了解到很多情况。让他感到十分遗憾的是,她们确实是亲母女。梅丽夫人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然后补充说,她想说他讲述一段悲剧的往事,希望他冷静地听下去。

    亲爱的里维斯先生是位著名法官的儿子,也是梅丽夫人一家的老朋友。他长年患病,备受折磨,却默默地忍受着,终于大十四个月以前与世长辞了。他的遗孀完全不顾礼俗,匆匆忙忙与杰克.卡斯特斯结婚了,这个人出身高贵,但声名狼藉,而且比她年轻十一岁。目前还没有发生什么荒唐事,所以社交界也就没有把这对男女拒之门外。起码有些人家出于对已故的里维斯的敬意,还向他们敞开大门:大家都怜惜他身后的三个孤儿。只是这位可怜的寡妇还不明白,为什么卡斯特斯要娶她。法院的官吏盯着他不放,而他的那些亲戚这一次都坚决不愿意替他偿还债务。他不得不在两者之间作出抉择:或者找个有钱的妻子,或者因债务而进监牢。按他们目前的处境看,他不是难逃法网的。幸好,她前夫留下的大部分财产,只要儿子同意,她就可以支配。

    她有一个儿子,比比阿特丽斯大五岁,当时在驻里斯本大使馆工作。他在品尝时曾多次受奖,牛津大学毕业年,被推荐到外交部门,因为他精通几国外语。

    “任何一个教母,”老夫人骄傲的说,“有这样的教子都会引以为荣的。”

    里维斯先生年轻时,也是个外交官。他本可以飞黄腾达,但在重病之后,双目抢眼,身体渐渐垮掉了,只好退休。以后几年,他一直靠着微薄的收入,住处在离伦敦不远的地方,翻译古代作品。他们一家从斯图亚特王朝时代起,就以学识渊博著称。他那个轻浮的妻子整天寻欢作乐,沃尔特功课繁忙,几乎不着家门,最小的女儿艾尔西还是个孩子。如果没有比阿特丽斯无微不至的关怀,这位可怜的盲人就会陷入孤苦伶仃的绝境。比阿特丽斯从十二岁开始,就寸步不离生病父亲的书房和卧室,给他解闷,既当他的秘书,又作他的护士。父女俩相依为命,他教她拉丁文和其他一些不是女人需要的学问,这使他感到十分快慰。

    这种不寻常的生活,当然会使这个可怜的姑娘变得拘谨而孤僻。她十分腼腆,可以说是一个女学究。但这样一些缺点,在这样一个温文尔雅的可爱的姑娘的身上,会很快被克服的。不难想象,她继父的那些心术不正的狐朋狗友使她痛苦不堪。她一心盼望有一位高尚的人把她从这水深火热的处境中拯救出来,使她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亨利也衷心希望她能找到这样的人,但又不希望这个人就是他本人。他十分怜悯这个不幸的姑娘。她是个好姑娘,却又成了残酷命运无辜的牺牲品。一方面,他怜悯她,甚至多少有点钟情于她;但另一方面,因为他自己已经有了那个当过强盗的爷爷,如果再结下卡斯特斯这样一家亲戚,就会断送他的前程。特尔福德家庭贩卖奴隶的船只,靠别人的痛苦弄到手的财富、心狠手辣的爷爷,这些对于纯洁无辜的后辈来说,都是莫大的耻辱。他应该赶快回巴顿去。

    他开始跟各家告别,当他拜访第二户人家时,遇见了喜笑颜开的卡斯特斯夫人,她那个沉默不语的女儿和她在一起,目光疲惫,表情淡漠。

    啊,特尔福德先生!她刚才还问过,在哪儿能找到他。明天,他们要举行一次小小的晚会——一次简简单单的小型晚会!如果她不能敬请特尔福德先生光临,她丈夫无论如何也不会饶恕他的,她丈夫已经看上了他……他们住在城外,在凯特林附近,离伦敦不远。特尔福德先生也许愿意和他们在一起消遣一天,在北道恩斯小山上骑马,那真是幽静的去处!有一匹骏马供他使用。几匹纯种的马就是他们唯一的奢侈品。也许,他还可以赏光在他们那里住上一个星期吧!

    亨利想,这真是活见鬼。尽管他早已向她和她的丈夫明白地表示过,他不愿意跟他们发生任何关系,可他们还是缠住他不放——真是厚颜无耻。后来,他对她表示感谢,接受她的邀请,这使他自己也感到奇怪。

    他走了,心里十分气恼——他怎么让这个喋喋不休的婆娘把自己弄得这么尴尬呢?于是便宜想方设法找个体面的借口不去赴约。可是第二天早晨,他还是来到北道恩斯的山坡上,一面厌恶地、心不在焉地、闷闷不乐地听着主人的恭维话,一面热切的盼望赶快躲开他们。

    简直是鬼使神差,他居然到这些人当中来了!一个令人讨厌的家庭——长年累月无所事事,恶毒造谣中伤,下流话不堪入耳,肆意挥霍浪费,家务搞得杂乱无章!他们用各种意大利式的“改革”,把一个好端端的英国式花园糟蹋得乱七八糟,而这些“改革”,看来没有一件能善始善终。四周的篱笆东倒西歪、贫瘠的土地上,杂草丛生——这些土地因为没有得到精心照料而感到悲愤。而那位卡斯特斯居然还大言不惭地谈论农村生活和他经营农业的得当,可是他连家犬肚子里的蛔虫都对付不了!这一对男女家里的一切,都华而不实,虚有其表;甚至连挑选马匹,他们也只是看重谱系,而不注意体质的优劣。不难想象,他们宁可花钱——更确切的说,花据为已有的别人的钱——购买一匹瘦马,只是因为它的祖宗曾在公爵的马厩里显赫一时,却绝不会去添置一匹能一口气把骑手驮上山的良马。

    再看看那位娇生惯养的十六岁姑娘的放肆举止吧!当然不必过分责备她。在这样的家庭里,很难让他学得彬彬有礼。她长得很漂亮,为自己那张小脸蛋洋洋自得!她说完粗鲁话,便又透过长长的睫毛扫你一眼,破颜一笑,不管你怎么生气,也控制不住要笑起来。旁边就是那个郁郁寡欢的幽灵比阿特丽斯,她的两只眼睛真能把你的心绞碎,可是又好像没有看见你。你再看艾尔西,她简直就是个嘻嘻哈哈的轻浮的姑娘。假如她是他的女儿,他就会好好揍她一顿,让她不敢再跟年老耳聋的家庭女教师捣乱,不许她再管继父叫杰柯。什么杰柯!

    再看那一伙客人!直到第二天清晨,这群嘁嘁喳喳的人才纷纷散去,喝得酩酊大醉。除了他以处——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还有三个人留下来过夜:其中一个是赌鬼,名叫特里格,长得很难看,另外两个是花枝招展的女人——一对下流的娼妇。她们一面吃着这家的面包,一面对那个愚蠢的主妇百般愚弄,当着她的面跟她的丈夫打情卖俏,背地里却又讥笑她吃醋。哎!他干什么要待在这儿?应该赶快离开。

    但他并没有走。尽管他吃了被他厌恶的人家的面包,但至少,他是于心无愧的:他赏钱给了佣人。他在这里还没有住上两天,男主人就向他借钱,并说要“到星期六”再还。这些钱干什么用是不难想象的。从那天起,佣人们也都更温顺了。毫无疑问,他们商量好,如果不分给他们一半的钱,他们就要当着客人的面闹事。亨利要是不等还给他钱就走,那他大概就再也收不回这笔钱了。但这也比欠这种人的人情要好。吃这样蹩脚的伙食,骑一匹瘸腿马,十人基尼绰绰有余,让他们拿去吧。他受了骗,谁高兴呢?他决心待到星期六,好教训教训这个骗子。

    此外,他既然已经和这些讨厌的事情打上了交道,已经毫无意义地浪费了时间和金钱,他们又执意挽留,那为什么不能再住上一两天呢?或许他会走运,能再看见比阿特丽斯微笑——哪怕是对小猫笑笑也好。好的笑容就像阴天里露出来的熹微的阳光。但她却很少微笑,对他则从来不笑。

    这个姑娘究竟是怎么回事?或许她仍为父亲忧伤?或许为家庭而羞耻——这是十分自然的。昨天,他看到她一个人独自坐在凉亭里,本想走过去和她说几句话。后来,他看见她双手痉挛地紧握着,目光呆滞,仿佛在凝视着什么可怕的东西。他从她身边走过,没有惊动她。如果他对她的忧伤表示自己的关切,她绝不会感谢他的。

    他总是提心吊胆,怕她感到讨厌。她跟他几乎不说话,这当然也不能怪她,因为母亲和继父明白地表示满意要她嫁给他。他们尽心竭力把当女婿对待,而可怜的姑娘又十分腼腆,弄得他如坐针毡,仿佛人家硬塞给他一条冰凉的小鱼,它无力地挣扎着,想获得自由。显然,对她来说,他最好还是赶快走掉。好,星期六他一定走。

    星期六过去了,跟着就是星期日,可是主人仍然闭口不谈还债的事,客人也不提他要走,比阿特丽斯依然面无笑容。

    星期一,他们象每天早晨一样,准备骑马出游。亨利伸出手,想扶姑娘上马,但他发现,她哆嗦了一下,不让他碰她。

    “比阿特丽斯!”她母亲大声喊道。

    啊!她终于原型毕露了。这声凶狠的尖叫使亨利急速回过头去。卡斯特斯站在妻子身旁,用一种父亲般的傲慢态度,看了比阿特丽斯一眼,但是他这种傲慢表情晚了一秒钟。

    比阿特丽斯赶快接住亨利伸出的手。她的手指在颤抖。

    够了!她如果由于他而遭受虐待和恫吓,那他只有一条出路了,他灵机一动,找了一个借口,当天就告辞了。既没有听众主人盛情的挽留,也没有留意他们那气急败坏的失望的神色。也许,他一离开,他们就要毒打那位姑娘,可是他要留下来,她的处境就更加不堪设想。他应该尽快回家结婚,即便是订婚也好,这样,对他们俩都有好处。

    神父的女儿作他的妻子,还是很合适、很恰当的,她一定会同意,这是毫无疑义的——她绝不会放过这样一个对象。遗憾的是,她长着一口稀疏的牙齿,还有一个很怪的习惯——总是大声地嘬牙。有什么办法呢?跟妓女一起厮混一个多星期,你就会感谢上帝给你送来一位善良的女基督徒。她起码不会把一个忠厚老实的人看成鼠疫,拒绝接近。

    现在一切全完了。他总算吸取了一次有益的教训,今后再也不会接受这种声名狼藉的人的邀请。他能及时摆脱他们设下的圈套,就算走运。再待上两三天,他们准会利用他一时的疏忽,搞出什么鬼名堂,败坏他或者比阿特丽斯的名声,强迫他和姑娘成就这不幸的婚姻,姑娘呢,总是用憎恶的目光看着他,她只能给他带来痛苦。

    回伦敦以后,亨利给梅丽夫人和在家里接待过他的几位上流社会的夫人写了告别前的感谢信,借口家事繁忙,马上要赶回去。晚餐后,他立即睡下,吩咐佣人,第二天一清早便动身。他象平时一样,刚一躺下便睡着了;天亮醒来,突然心血来潮:起了床,穿上衣服后,便叫醒佣人,吩咐给他备马,然后就骑马去凯特林,把动身的日子推延到第二天。他记得,比阿特丽斯起得很早,如果是晴天,在她母亲和继父醒来以前,就牵着狗出门去了。他当然没有去他们家,但可以沿一条小路从另一侧登上小山。上山后,他想躲在树林里,等比阿特丽斯上来的时候,看看她是不是平安无事。

    当然,最好是不跟她说话。他无法帮助她,他如果参与,反而使她难过。他只想从远处再看她一眼。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因为她根本不会知道。然后,他就回家结婚,把她忘掉。

    他把马栓在树林边的篱笆上,坐在一棵砍倒的大树上,忧郁地望着那美丽如画、山峦起伏的平原、那在陡峭的山坡上蜿蜒的小路、以及离他有四分之一英里远的那所房子。他等了很久,仍然不见她的踪影。真荒唐!他准是来晚了,错过了时机。现在,大家都已经起床,在这样晴朗的早晨,他身上那件骑马穿的天蓝色新上衣——昨天裁缝刚送来的——从很远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啊,那就是她。她牵着两只狗从家里出来了。他赶紧躲到树林里。阳光照射着的一片林中空地,横在小路半腰。空地旁,在茂密的灌木丛中长着一棵大树。他躲在树干后面,透过深色的灌木枝叶仔细观察。在这儿,她是不会发现他的。

    可是,他没想到那两只狗。比阿特丽斯从他身旁走过时,没有看见他,一只狗却停了下来,闻闻气味,吠叫着朝他扑过来。这只该死的狗!

    她顺着声音转过身去,顿时吓坏了。她把他当成是……

    “比阿特丽斯!里维斯小姐,别害怕,是我,亨利.特尔福德。”

    他从藏身的地方走出来,她哆嗦了一下,叫住狗,一只手紧紧揪住连衣裙的前襟,一动不动。她脸上的恐惧表情变成了警觉的神色。他走过去,低声表示歉意:

    “亲爱的里维斯小姐,看在上帝的面上,原谅我吧!我把您吓成这样,真是十分难过。我并没有想……只是来……”

    “干什么?”

    “只是……只是想再看看您。我不想让您感到讨厌,假如不是这只狗……以后,我永远见不到您了,永远……除非……您愿意做我的妻子吗?”

    他住了口,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怕听到哪种回答——“愿意”还是“不愿意”。她脸色煞白!她为什么一动不动?

    贴在胸口的那只手,慢慢松开了,无力地放下去。姑娘痉挛地咽了几口气,终于又问道:

    “为什么?”

    “为……什么?”

    “您为什么想让我嫁给您?”

    “这……因为我爱您。”

    这些天来,他一直希望看到她的笑容。现在,她笑了,他却又感到十分遗憾。这并不是那种微笑。她那张年轻的脸变得老气横秋,毫无生气。刹那间,他十分不安,清醒过来以后,才明白,他是怕比阿特丽斯的。

    “好吧,我嫁给您。”

    真是干脆利落。就象是他请她一起登上山顶一样。只是过了片刻,这个心神不定的年轻人才恍然大悟——现在他已经是位幸福的未婚夫了。

    “您同意了?我……我会成为一个好丈夫的。我保证……”

    他握住她那只软弱无力的手。这次,这只手没有颤抖,但仍然是冰凉的。他脑海里产生一个可怕的念头:鱼快死的时候,就不再挣扎了。

    “我明白,”他慌慌张张地嘟哝着,放开了她的手。“这件事有点突然。”

    “是的。我希望咱们回家去,把这件事情告诉他们。那边篱笆上拴的是您的马吧?罗维,罗维!佩特西!回家!”

    他象一只冷水浇头的小狗一样,跟着她走。如果当个未婚夫就是这样,那么……

    他们走出树林,老远就看见卡斯特斯夫人站在草坪上和花匠的帮工说话,亨利还没有松开马,她就看见了他们俩,她惊喜交加,频频向他挥手,匆匆走出花园,朝他们快步走来。

    “大事已定,”亨利想。“没有退路了。”

    比阿特丽斯问了他些什么呢?

    “您吃过早饭了吗?”

    “我……还……没吃:一清早就出来了。”

    “是从伦敦来吗?您一定很饿了。家里可能很快就开饭,我出来的时候,厨房已经生火了。”

    她母亲离他们只有五十码了,可她还在谈论早饭!再过一分钟,他就应该说……说些未婚夫应该说的话:你使我成了最幸福的……不,这只是书本里的话。她已经答应了……唉!天晓得!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说些什么呢?

    但他什么也没说成。比阿特丽斯走到母亲跟前,直视着她的眼睛。

    “妈妈,我要嫁给特尔福德先生。”

    这一天发生的所有其它事情,都好似一场糊里糊涂的乱梦——不可思议后接踵而至,但每件事都好象自然而然,顺理成章。他只明白一点:他受了骗,被剥夺了他拥有的无可争辩的权利。未婚被接受以后,未婚夫都要吻一下自己的未婚妻,这是既定的习俗,可是却没有让他吻比阿特丽斯。

    然而,卡斯特斯夫人倒慷慨大方地吻个不停。她不时亲吻他们俩,大声地说了些温柔的话,还不时用花边手帕在眼睛上抹几下。呸!她最好别洒讨厌的香水。这种气味真令人作呕!这些香水叫什么名字?他记得,几年以前有人告诉过他……

    对了,是那个棕黄色头发的女人告诉他的。当时他和她一起在泰晤士河上游……

    往事不堪回首。从那时起已经过去将近三个星期了。那时候他还没听说过比阿特丽斯的名字。可现在却要和她结婚了…….

    他们走过家门,艾尔西跑下楼梯迎接他们。她嘁嘁喳喳,象只喜鹊,听到这个好消息,也跑过来吻他。她的亲吻还是能忍受的——她是个快乐而健康的孩子,尽管有些放荡,看来还算温柔。如果跟她有更深接触,她很可能是亲切可爱的。不管怎么说,她身上除了肥皂味儿以外,剩下的就只有纯洁的气味。

    他们很快就坐下来吃早饭,那两个下流女人也在座。幸好,特里格不在:他在伦敦过夜。女人们尖声叫喊,祝贺这件喜事。楼上传来一阵凶狠的咆哮声——原来是那位男主人责问,他们为什么吵嚷。艾尔西吃吃地窃笑起来。

    “杰柯准是又喝得昏头涨脑了。昨天就听见他骂人。我劝他多少次,让他少喝点辣鲈酒。他要再不克制点,准会跟咱们那位牧师一样,头发会脱光的。”

    她才十六岁!

    楼上的门砰的一响,楼梯上响起脚步声,接着走廊里传来一阵骂人声。卡斯特斯又跟一个佣人吵架了。应该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可他这副样子,怎么跟他说话呢?亨利只是想:“别提那十个基尼了。”他朝比阿特丽斯看了一眼。不能指望她的帮助——她呆呆的坐在那里。

    这次倒是艾尔西帮了大忙。卡斯特斯开门进来,他眼珠发黄,嘴巴恶狠狠的歪扭着,这时,大胆的小姑娘蹦蹦跳跳地跑到他跟前,喊道:

    “杰柯,你那半克朗输给我了!特尔福德先生终于要娶比了。我跟你说什么来着?”

    卡斯特斯瞪着眼睛,呆呆地朝着那只笨头笨脑的苍蝇看了足有几秒钟,苍蝇先是挣脱了蜘蛛网,可是过了一会儿,又自投罗网了;然后他一口气喝干了妻子递给他的一杯纯酒精,这才清醒过来。

    “好极了!我真高兴亲爱的,真高兴!衷心祝贺您!”

    接着就是一阵长时间的握手。

    “可是,杰柯,”艾尔西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简直高兴得要跳起来了,“你还没有向他祝贺呢!你应该吻她……”

    她姐姐赶紧退到了桌子旁边。

    “妈妈,早饭都凉了。特尔福德先生一定很饿了:他是早晨四点钟从伦敦出发的。”

    “我的老天爷,这可不行,”卡斯特斯说,“咱们到书房去谈谈吧。不,艾尔西,这不干你的事。你快到史密泽斯小姐那儿去吧。比阿特丽斯也不用跟我们来。请,亲爱的特尔福德。”

    在书房里,他们一再询问亨利财产的具体情况,他却避而不谈。问急了,他就固执地噘起来嘴唇。他说,现在谈结婚事宜,还为时尚早。他们用不着为比阿特丽斯担心:他有相当可观的财产,能使妻子和孩子的生活过得富富裕裕,但是要决定细节,他先得回沃里克郡跟自己的经纪人商量一下。

    他又噘起下嘴唇,还未“说完了”。卡斯特斯已经不想从亨利嘴里听到什么诺言了,只想向他借钱。他声言,现款还没有给他送来,不知是什么原因耽搁了,但这两笔债他会立刻还清的。幸亏亨利口袋里没有多少钱,只拿出两个基尼敷衍了一下,便走出书房。接着,那位未来的岳母想跟他“谈谈心”,把他带到一处弄得乱七八糟的工地上去,说这里要盖一座意大利式的花园。她想和他商量一下筹备婚礼的事情,看来,她的计划即使兑现一半,他也要把巴顿典当出去。他久久不能摆脱她的纠缠。后来,艾尔西又把他缠住,他只好跟她到后院去,告诉她怎么医治小狗的气喘病。看来,大家都乐意和他在一起,只有比阿特丽斯例外,她根本没有露面。

    他跟艾尔西讲完怎么给小狗治病,劝她回到史密泽斯小姐那里去念书。她作了个鬼脸,后来听到刚回来的特里格的说话声,就跑去通知他这件大喜事。亨利终于脱开身,急忙去寻找无影无踪的比阿特丽斯。他没有找到她,只好心情沮丧地回到后院。他想去马厩看看,是不是给他的马喂了燕麦。这家人没有一个是可靠的。

    马厩里一片漆黑。他打开门,一缕阳光射了进去,突然有人使劲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喂,我亲爱的杰柯,这出把戏还真演成了。我还以为,他会从你手上溜掉呢,听着,弄来的头一笔钱,可得归我。是我让你开的窃,请他来的……真见鬼!”

    亨利看着了的背影,露出一脸苦笑:这个坏蛋知道,得赶快跑掉,否则他那一嘴牙就保不住了。可是他怎么会把自己当成卡斯特斯的呢?他们毫无相似之处。虽然两个人身材都很高,但……

    对了,卡斯特斯也有一件骑马穿的摩登蓝色上衣。准是亮光把特里格的眼睛照迷糊了。现在他总算挨了一顿教训。

    这一天真难熬,亨利没能跟比阿特丽斯单独说上一句话。他十分清楚,她故意躲着他。就连他为订婚戒指量尺寸,也是当着全家人的面,听着大家七嘴八舌出主意。他问她喜欢什么样的宝石。她回答说,她对珠宝一类东西无所谓,随他挑选。可艾尔西却沉不住气了。

    “你买钻石,亨利。”

    “依我看,最有诗意的还是蓝宝石,”她母亲说。“我跟第一个丈夫订婚的时候,他买的就是蓝宝石。他说蓝宝石象我的眼睛。”

    “现在最值钱的是绿宝石,”卡斯特斯说。“请您记住这一点,我的孩子。如果有朝一日您急需用钱,把戒指当掉,您就会明白,绿宝石的价值是无与伦比的。我可懂得怎么花钱才上算。”

    让他们大家全见鬼去吧。他并不是征求他们的意见。他只是问比阿特丽斯喜欢什么东西,可是看来她什么都不喜欢。

    晚上,他从马厩里牵出马,抓个机会悄悄问比阿特丽斯,她是不是还想要什么礼物。

    “不,我什么也不要,十分感谢您。”

    他返回伦敦时,心情忧郁,怅然若失。如果他口袋里没有放着订婚戒指的尺寸,他真无法相信,他已经是个未婚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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